本期内容
●警钟长鸣●
深度关注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政策解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之三: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
●工作动态●
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省农业农村厅召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
省乡村振兴局开展节前安全工作检查
省供销社召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
●警钟长鸣●
深度关注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1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宋霖被“双开”,通报称其“毫无组织原则,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此前,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率长江被“双开”,通报同样包括“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表述。
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也是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与自我净化,时刻保持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的有力举措。新年伊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工作正在进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恪守纪律规矩。
少数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对个人有关事项或少报漏报、知情不报,或故意瞒报谎报
“这些错误本可以避免,但由于我平时对自己要求不严格,作风松散,纪律松懈,才导致了这样的严重后果……”2023年11月,上海市嘉定区某单位干部王某因13次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告因私出国(境)事项,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王某热衷于出国旅游,但由于其认为审批流程“繁琐”,且担心出国(境)次数过多“影响不好”,便动起了歪脑筋。按照规定,他的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由单位统一保管。为了绕开组织程序,他假借遗失重新办理了证件。2015年至2019年,他多次编造国内旅行目的地申请公休假,实则前往俄罗斯、泰国、日本等国游玩。
“王某身为公职人员,纪律规矩意识却十分淡薄。”嘉定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人员表示,王某一直心存侥幸,以为组织不会发现,所在单位对其频频请假外出的情况也没有引起重视,管理松懈,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尽早遏制,教训深刻。
湖北省宜城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从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看,少数党员干部缺乏敬畏之心,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不知道哪些属于报告内容、应该怎样报告,出现少报漏报、知情不报的情况;还有的党员干部因自身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故意瞒报谎报,妄图蒙混过关。
2017年,宜城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雷某在武汉市区购买了一套面积为186平方米的房产,总价748万余元,登记在其女儿名下。雷某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未如实填报该房产情况。2019年,党组织同雷某进行谈话时,雷某仍未如实说明,隐瞒了该房产情况。2021年,宜城市纪委监委给予雷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本人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犯罪问题且已作出明确结论,本人或配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有关规定,领导干部受到相关处理处罚的,应当及时向组织报告。2021年3月,山东省乐陵市市中街道干部孙怀东因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受到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3年8月,孙怀东在填报个人事项报告表时未如实向组织报告该问题,同年9月,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看似工作生活中的小事,实际上是关系党性原则的大事,就看能不能向组织说真话说实话。”乐陵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本质上是要求党员干部表里如一、知行合一,自觉履行党章规定“对党忠诚老实”的基本义务。
对在关键问题上含混不清、偷换概念、打擦边球而隐瞒不报的情况予以严厉惩治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出问题,主要有漏报和瞒报两种情形。”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陈乔解释称,漏报主要由于疏忽大意,个人和家属未引起足够重视,在股票、理财、保险等方面出现遗漏;或沟通不畅,认为无需和家属沟通,甚至个别家属不配合,隐瞒自身的资产、违规投资、出入境等情况。瞒报则多出于以下考虑:一是心存侥幸,认为党组织不会发现问题;二是试图掩饰,逃避监督,担心资产偏多引起党组织注意。
“违纪违法人员更易出现瞒报情形。”杭州市钱塘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谢大双表示,有的人害怕“多报多错”,刻意隐匿婚姻变动、房屋资产、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等信息,特别是将资产想方设法转移登记到他人名下,试图实现“资产隐形”。
谢大双认为,“隐瞒不报”有别于“少报”“漏报”。“少报”“漏报”表现为报告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如填报了房产的小区名称、购置时间及价格等信息,但因时间久远、核查不仔细或与家属沟通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填报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而“隐瞒不报”主观故意更强。
“对于家庭的‘重大事件’,佯称‘不知情’显然有悖日常生活经验,要对事实加强甄别,对在关键问题上含混不清、偷换概念、打擦边球而隐瞒不报的情况予以严厉惩治。”谢大双说。
此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涉及的房产、投资等财产,采取的是“实质判断”标准,只要该房产、股票、基金等确系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等实际所有,即便登记在别人名下,也属于应当如实报告的范围。
杭州市萧山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陈振宇告诉记者,从近年查处的案例来看,瞒报房产、瞒报借贷、瞒报经商办企业问题较为突出。
2023年,萧山区纪委监委在查办该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吕吉良案中发现,从2021年至案发,吕吉良多次以亲属、监管服务对象儿子等名义购买、代持多套房产,且隐瞒不报。2023年12月,吕吉良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
“故意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背后,往往存在更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陈振宇说,如瞒报房产可能衍生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问题;瞒报借贷可能衍生出以借贷为名的受贿问题;瞒报经商办企业可能衍生出违规经营、“干股”分红等问题。
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将隐瞒个人事项、故意欺骗组织的找准查实、严肃处理,形成震慑效应
从“只报不查”到“既报又查”,随机抽查比例从3%-5%提高到15%,干部提拔时从“部分查核”到“凡提必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制度威慑力不断增强。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谢大双告诉记者,随着制度笼子越织越密,加之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查处力度不断增强,不按规定报告的问题得到明显遏制。在组织部门每年开展的随机查核中,报告情况和查核情况的比对一致率逐年上升。
“事实上,比对一致率超过90%的情况十分普遍。”谢大双说,“与此形成对比的是,被查处的违纪违法人员中,不按规定如实报告问题占比仍然较大。”
“究其原因,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影响。”乐陵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分析,从主观上看,有的领导干部填报时不上心、不专心、不细心,认为查找校对原始证件“麻烦”,与家人核对信息“差不多就行”,导致填报信息与实际有出入;有的认为个人事项是个人隐私,与单位业务工作无关,无需向组织说明和报告;有的则刻意逃避监督,在填报时“缺斤少两”、“瞒天过海”,对家庭成员及其工作、房产、车辆、社会交往等重要事项和关键内容不体现、不报告。从客观上看,细化落实有关规定还不够完善,对相关领域、行业等指导不足,少数单位党组织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教育警醒不足,存在“大而化之”“含糊过关”的心态,导致监督缺乏力度。
领导干部需要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是与权力行使关联密切的家事、家产情况,是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之义。
多地纪检监察干部建议,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组织(人事)部门要自觉承担具体工作责任,把教育督促领导干部按时报告、及时报告、应报尽报、如实报告作为经常性监督的重要措施,通过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把监督的“螺栓”拧紧,通过认真查看证照、仔细查验账户、做好信息数据核实等,有效避免“有而未报、报而不全、全而不规范、部分事项拿捏不准”的漏报错报情形。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将隐瞒个人事项、故意欺骗组织的领导干部找准查实、严肃处理,形成震慑效应。
持续强化对领导干部全方位、经常性的监督管理
“本人近期购买了一套住宅,按要求需更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现提交相关资料,请予以录入……”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纪委监委一名干部主动到干部监督室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完善自己的廉政档案。
据了解,该区廉政档案综合信息系统针对9项“家事”、6项“家产”等报告事项设置专属模块,及时更新完善系统内容,实现个人事项报告“一键查询”和“动态管理”,对干部廉政情况进行“精准画像”。截至目前,全区运用系统发现问题线索509条,审查党风廉政意见回复3615条,开展廉政谈心谈话141人次。
为持续强化对领导干部全方位、经常性的管理监督,杭州市余杭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委组织部联合印发《领导干部报告有关亲属从业及从事经营活动情况操作办法》《区管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工作调动预报告办法》《区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及时报告办法》等“三个办法”,在预防干部“带病提拔”、防范干部近亲属谋取私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该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张屴表示,通过落实“三个办法”,让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既成为约束领导干部的“紧箍咒”,也成为清正廉洁的“护身符”。
据了解,多地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纳入党员干部廉政档案进行管理。除年度填报外,对变化情况定期更新,实现动态监管,并对更新事项进行严格核查,比对公安、市场监管、税务、人社等部门有关数据,精准核查个人报告事项。
加强信息整合,织密监督网络。上海市嘉定区纪委监委打造“智慧纪检监察”信息化监督平台,紧盯重点人员、重要事项、重大资金等,精准收集、比对分析相关数据。该区已分类采集148.9万条信息,核查存疑信息3392条,发现问题线索4件,立案查处3人。
加强宣传教育,精准追责问责。多地通过制发填报手册、发放填报明白纸等方式,使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把握填报要求,做到应填尽填。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对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严肃处理,对履职不尽责、把关不严、监督不力的单位及相关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加强警示震慑,推动关口前移。杭州市滨江区纪委监委利用既有案例经验对个人有关事项进行“体检扫描”,针对其中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尽早发现,抓早抓小,建立完善“一对一”谈话谈心机制,推动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福建省石狮市纪委监委通过组织领导干部家属“进机关”,开展助廉座谈会,引导家属当好家庭“监督员”,为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注入“清醒剂”。同时,该市纪委监委把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列入任前廉政谈话重要内容,提醒新提任干部严守组织纪律,对党忠诚老实。
“下一步,我们将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监督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一旦发现问题,该教育的教育、该查处的查处,以铁纪护航良好政治生态。”石狮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说。
(来源:2024-01-30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政策解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之三: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中央持之以恒加强纪律建设,健全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管理规范,纪律建设取得重要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有利于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持系统思维、科学立规,促进执纪执法贯通
此次修订《条例》坚持科学立规,既系统梳理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规定,又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广泛听取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以及基层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了解执行《条例》的经验做法,查找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保持《条例》总体稳定基础上,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促进执纪执法贯通,保持制度连续性,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
比如,落实“执纪执法贯通”的要求,完善纪法衔接条款,促进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新增第2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党员,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第35条明确规定,党员依法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第30条明确规定,对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明确规定对有涉黄涉毒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党员应当开除党籍。
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
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条例》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根据党中央部署和形势发展要求作必要修改,着力实现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
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求,《条例》第122条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调整表述为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第124条充实在社会救助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行为的处分规定,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纪律保障。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和治理,但禁而未绝、改头换面等现象仍时有发生。
这一点在此次修订中也得到充分体现。针对党员干部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条例》第132条增写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搞文山会海,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
《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也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修订《条例》的效果既体现在对不作为、乱作为的惩处上,也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廉洁上“管得住手脚”、在事业上“放得开手脚”,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条例》做出一些细化规定。
比如,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党纪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切实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第153条增写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做到网上、线下一个样,绷紧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根弦。
针对领导干部“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条例》在第130条中增写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积极负起责任、勇于担当作为。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促进担当作为,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
(来源:2023-12-31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工作动态●
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后,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迅速行动,及时将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将《条例》原文和新旧对照版印发全组干部认真学习。1月11日,驻厅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进行集中学习,从《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旨要义、理解与适用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讲解。
大家纷纷表示,《条例》是监督执纪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要把《条例》作为“看家本领”,原原本本学、结合实际学,切实学深悟透。同时,还充分利用《廉政教育与工作动态》简报和各单位门户网站《纪检监察》专栏,及时推送《条例》新旧条文对照表、《条例》解读文章等,积极营造学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驻厅纪检监察组还把《条例》的学习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及时向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书记印送《条例》新旧条文对照表,督促各单位党组及各级党组织及时组织学习,准确把握内涵要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 罗意梅 供稿)
省农业农村厅召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
2月4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召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三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安排厅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孙矿玲出席会议并讲话,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组成员丁东华提出具体要求,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厅直机关党委书记蔡斌作工作报告,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韬主持会议。
孙矿玲指出,党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是新征程上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了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明确提出推进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对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战略部署,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指导新时代新征程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
孙矿玲强调,要增强抓好机关党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突出重中之重抓学习、坚持根本遵循抓推动、强化政治担当抓落实,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在“三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决守好“三农”工作基本盘。要加强抓好机关党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保障,在完善制度机制上下功夫、在深化制度教育上见真章、在推动制度落实上求实效,用好问责利器,敢于较真碰硬。要建强抓好机关党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战斗堡垒,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在重大任务中磨炼本领,在党内生活中锤炼党性,对照农民群众新期待,查摆差距不足,在助推产业发展,助力农民增收中践行党的宗旨,发挥“两个作用”。要净化抓好机关党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生态,以党纪学习教育和违规吃喝、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专项整治为抓手,在教育整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上持续发力,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孙矿玲要求,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上来,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锻造政治过硬、组织过硬、作风过硬“三农”机关的各项工作抓得更具体、更深入,牢记为农初心,勇担振兴重任,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引领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彰显三秦风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坚强保障。
丁东华强调,要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持续用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要强化政治引领,严明政治纪律,突出政治监督,管好关键少数,推动“三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抓实纪律教育,建好制度机制,严管权力运行,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紧盯“四风”各种新旧表现、各种隐形变异,推动风腐同查,突出“四治四兴”,不断完善健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机制。要持续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筑牢政治忠诚,提高能力本领,注重协同监督,强化监督管理,以自我革命精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厅党组班子成员,厅二级巡视员,厅总兽医师、总经济师、总农艺师、总畜牧师,机关各处(室、局)和厅属各单位党组织书记或负责同志,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来源:2024-02-06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开展节前安全工作检查
2月5日,按照春节前后工作安排,省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育江带队对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办公室、重点区域进行安全工作检查。综合处、机关纪委负责同志参加。
李育江指出,今年春节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出游意愿强烈,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多发,各类安全风险叠加,又逢全面推进机构改革的特殊时期。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充分认识保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极端认真负责态度抓好各项安全工作。要强化安全意识和底线思维,牢记安全无小事,时刻把安全记在心上,进一步排查解决各方面安全隐患,确保消防、用电、交通、文件资料、保密、网络等方面安全。要统筹安排好春节前后的业务工作,做到各项工作不断档、按节点有序有效推进。带班值班同志要在岗履职,坚守岗位,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李育江还代表局党组向大家送上新春美好祝福。
(来源:2024/2/5 陕西省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
省供销社召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全面总结2023年省社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今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2月1日,省供销社召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苏园林主持会议并讲话,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组长丁东华到会指导。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纪委三次全会会议精神;听取了省社机关纪委、各直属单位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丁东华在讲话中强调,要结合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持续用力、纵深推进省供销社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紧盯供销综合改革、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社有企业改革、干部作风建设等工作措施的安排、执行和成效,从具体人具体事入手,强化政治监督、落细落实日常监督。要持续深化一体推进“三不腐”,紧盯工作中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风险隐患,对腐败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治,努力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各种新旧表现、各种隐形变异,坚持风腐同查,不松劲不懈怠不停步,要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要以自我革命精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配齐选优纪检监察干部,既充分信任,又严格要求,支持发挥专责机关的职能作用。驻厅纪检监察组将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积极协助省供销社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努力为全省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苏园林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突出“两个维护”深化政治监督,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大政方针在供销合作社坚决贯彻落实。要突出防范重点,纵深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牢固树立用纪检监察工作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各级“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盯住“三重一大”事项,做到严以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保持高压态势,锲而不舍推进风腐一体防范,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加强问题督导检查,表率落实作风建设规定,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廉的操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责任、务实作风、真抓实干,努力推进“清廉供销”建设,为全省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会上,省社党组书记分别与各直属单位党委(支部)负责人签订了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省社领导,西安生漆涂料研究所、直属各单位党政负责同志、纪委负责同志,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机关各支部纪检委员,弘丰公司负责同志、纪委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来源:2024-02-01 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