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农业农村局:
现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建设的通知》(农办外〔2023〕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做好推荐报送工作。
一、《通知》明确,云南省本次向农业农村部择优推荐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以下简称“国贸基地”)数量为6个。请各州、市农业农村局按照《通知》要求,统筹做好本地区国贸基地申报、审核、推荐等工作。
二、推荐申报材料请按顺序编制目录页后,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提交全套电子文档(PDF扫描件),国贸基地申报表和统计表同时提供可编辑电子文档。以上材料请各州、市统一汇总后将装订成册(含电子文档)、加盖公章的推荐纸质文件于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16:00前反馈省农业农村厅对外交流合作处。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审核后,向农业农村部择优推荐。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及电话:董金芳,0871-65652960;邮箱:kmdongjinfang@163.com。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建设的通知